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

2024-09-27 06:50:03 | 16教育网

今天16教育网小编整理了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

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

湖南物理类高考分数在547分的考生及家长在选择大学时,需关注以下部分高校,这些院校根据分数上下浮动2分整理,供参考:

延边大学(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杭州师范大学(浙江省杭州市)、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省洛阳市)、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重庆市)、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省成都市)、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市)、山西大学(山西省太原市)、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杭州市)、济南大学(山东省济南市)、滨州医学院(山东省烟台市)、江汉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湘潭大学(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市)、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重庆市)、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成都市)、宁夏大学(宁夏银川市)、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市)、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南昌医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湖北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武汉市)、重庆交通大学(重庆重庆市)、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省西安市)、宁夏医科大学(宁夏银川市)、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市)、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西交利物浦大学(江苏省苏州市)、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杭州市)、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省南昌市)、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省湘潭市)、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重庆市)、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大连大学(辽宁省大连市)、青海大学(青海省西宁市)、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省长沙市)、重庆理工大学(重庆重庆市)、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省成都市)、昆明理工大学(云南省昆明市)、青海大学(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医科大学(宁夏银川市)。

需注意,此表格提供的院校名单仅为参考,具体的志愿填报需结合考生自身情况及模拟报志愿的准确信息。各高校每年的录取分数线可能因高考难度、考生质量等因素而发生变化,故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志愿填报是考生对未来学业及职业规划的重要体现,考生应根据个人志向与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学校及专业,确保志愿填报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在志愿填报时,应综合考虑个人兴趣、职业规划、现实环境及分数定位,合理分配志愿梯度,以避免高分低就或落榜风险。

建议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充分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政策、专业特点及自身兴趣、特长,结合自身分数及排名,合理规划志愿顺序,实现志愿与自身情况的匹配,以达到理想的学习和职业发展目标。

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

急求关于青海高考政策的信息、、、

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在青报考条件(根据“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青教招委字[2006]33号”文件)的主要规定

一、本规定中的“直系亲属”,只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二、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三、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其子女户口也迁入我省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家长必须提供青海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我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2)家长在青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周年(高考前);(3)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否则,不予报考。

五、凡在我省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六、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五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在青就读满三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七、对本规定的解释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2011年青海省高考照顾加分及优先录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档;

(2)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降低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降低20分投档。
【汉族干部职工要由州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直管理厅局、省直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证明;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乡镇政府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学校、县教育局证明】

(3)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降低10分投档;

(4)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降低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档时,降低20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等院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降低35分投档,给西宁、海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降低20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

3.对青南地区(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降低10分投档(试行)。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省招委、省教育厅对普校户口规定发出补充通知(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补充说明)

经省招委、省教育厅研究,对《关于普通大中专学校招生中有关问题的规定》(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中的第三、第四、第七条进行补充说明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等三个人才工作文件的通知》(青办发[2004]56号)精神。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三条具体规定为: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其子女户口也迁入我省的,可以报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须出据上一级主管人事部门的聘书和证明)调整为:报名时必须提供青海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青教招委字[2000]007文第四条规定的具体说明为: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我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
(2)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周年(高考前);
(3)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会考。否则,不予报考。
三、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七条即:“凡户口迁入我省高中但在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之规定,从2007年12年31日起停止执行。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对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件及本通知的解释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关于考生户口问题的规定

省招委、省公安厅于2000年发文规定:
一、本通知中的“直系亲属”,只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二、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三、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符合“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三款条件规定,其子女也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须招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提供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
四、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个体劳动者,其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五、凡在我省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六、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五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在青就读满三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七、凡户口迁入我省但在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八、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抚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原籍青海,随父母迁居外省,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外地继续生活和学习,回青投靠亲友的,经审查属实后,准许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九、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精神不相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附:省招委、省教育厅对普校户口规定发出补充通知(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补充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以下简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少数民族合格人才,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

第三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依法办学、加强管理、保证质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和培养任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第五条 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

民族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

第六条 民族预科教育实行集中和规模化办学,统一管理;根据本、专科(高职)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学生道德素质教育,强化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进入本、专科(高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内地、民族地区高等学校举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

第八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和宣扬宗教。

第九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规模发展和布局调整。制定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教学、管理等政策措施。确认举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高等学校;编制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发展规划,下达年度招生计划;评估、研究、协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工作。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发展规划,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建议;管理和协调本部门、本地区的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民族政策和有关政策措施,办好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落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实施方案和学生管理规定,管理本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的学籍以及预科生的考评等。

第二章 办学机构

第十二条 承担民族预科教育的学校应设立院(系)级教育机构专门负责实施预科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民族预科教育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预科班的政策和学校有关民族预科教育的具体办法,实施民族预科班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立预科教育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定的办学规模,具备教学所需的校舍、设备、图书资料;

(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

(三)完善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接受预科毕业生的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应与承担培养民族预科班的学校建立联系,对预科生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配合做好预科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十七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适量招收散杂居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八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根据民族地区的需要,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下达。

第十九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适当降分提档、择优录取。具体降分幅度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民族预科班招生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确定专业。

预科生结业时,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状况,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计划。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生个人的志愿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招生学校录取民族预科班学生、民族班学生后,应当将录取通知书直接送达考生本人。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移送档案等手续。

第四章 学制与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族预科班学制,除特殊规定外,一般为一年。
民族预科教育可进行学分制试点。

第二十三条 民族预科班教学任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地方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的教学和培养接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

第二十四条 民族预科教育的课程设置,按照“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兼顾专业”的原则,开设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根据文、理科学科特点,也可以开设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讲座。

第二十五条 民族预科班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标准。

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思想政治等基础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使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民族预科班统编教材。其他课程教材由预科培养学校自行确定。

第二十六条 民族预科班新生,依据本、专科(高职)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专业方向,可以分文、理科编班教学。

新生要求变更教学班的,须在入学一个月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变更。

第二十七条 民族预科教育实行考核制度。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学期考核成绩载入本人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采用百分制,考查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

实行学分制试点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学生学习成绩根据需要规定考核、记分。

第二十八条 民族预科班学生必须修完预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学生预科结业时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并报学生转入的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

未取得预科结业证书者,退回生源地区。相关手续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办理,并报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备案。

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应对预科结业考核给予指导。

第二十九条 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负责录取预科结业合格的学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民族预科班学生持结业证书和转入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并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第三十条 民族班学制与教学管理按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举办和管理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应当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主要内容,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人生、价值观;培养学生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品德和文明风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三十二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应当遵循生活上关心爱护、校纪校规上严格要求、教学上耐心细致的原则。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使各民族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体育锻炼、课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学校可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其违纪情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 费

第三十五条 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学费标准收取;民族预科班学生转入本、专科(高职)后,其学费仍按照预科生录取当年招生学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民族班学生应当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要落实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由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负责民族预科班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得到资助。

第七章 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建立正式在编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负责民族预科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根据民族学生多元文化的特点和民族预科班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的特殊要求,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教师和管理人员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民族预科班的教师,应当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实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制度。

民族预科班教师享受与本校本、专科教师同等待遇。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聘任与本校其他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相同。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保障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时间和经费。

民族预科班教师连续三年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有计划地安排进修、培训和开展学术研究,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四十条 根据民族预科教育的特殊性和教学管理任务的繁重程度,民族预科班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编制适当放宽。

第八章 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

第四十一条 民族预科班的办学经费,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的规定,按本、专科生的标准和当年实际招生数,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核拨,专款专用。
第四十二条 民族预科班所需的基础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应当纳入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和计划,予以落实,确保良好的预科教育教学条件。

第四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保障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各民族多元文化的需要,配备反映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图书及音像资料。

高等学校要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习俗。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办好清真餐饮。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取的预科生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全部用于预科办学支出。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学校民族预科教育捐资助学。

第九章 教育教学评估

第四十六条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族预科教育的健康发展,建立民族预科教育评估制度。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民族预科教育教学的评估工作。

第四十七条 民族预科教育评估工作定期举行。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第四十八条 对办学条件符合要求、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成绩突出、办学效果好的高等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和表彰;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教育教学质量等部分评估指标达不到评估标准的高等学校,分别给予通报、限期整改;对全部或绝大多数评估指标达不到评估标准而又无条件改进的高等学校,终止其举办民族预科班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

2016高考填报志愿书西宁哪里有卖的?

16教育网(https://www.ts16z.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16高考填报志愿书西宁哪里有卖的?的相关内容。

你可以去当地新华书店去看一下。
高考志愿填报要点:

一、做足准备工作了解志愿填报相关知识,阅读当年的招生政策、录取办法和时间安排。要对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的主流媒体,从教育部、省级招办到地、县招办,从宏观到微观,重点了解招生政策新规定、新要求、新亮点、新变化。重点掌握与自我相关的文科,或理科,或艺术、或体育及其单独招生录取的招生专业计划目录,做到四个重点掌握——本、专科结构、批次结构、专业(点)结构、计划招生名额结构。
二、找好个人定位填报志愿是你职业生涯规划的第一步,也许你还没有意识,但是这一步必会对你将来的职业生涯产生影响。根据个人估分情况确定重点填报批次。以高考总分排序投档(艺术、体育考生除外),所以考生自我估分要准,有效的作法分五步进行:①在读期间,德智体美及考试成绩在班、在校所处的上、中、下的位置;②高考后对照高考答案及评分参考标准评估出的总分及单科分的得分状况,有无可享受的政策降分;③参照与掌握近三年,各批次划定分数线的年平均分;④参照当年高考试题难易度的变化是升,是降,还是平稳状态的情况;⑤参照当年各批次高校招生计划数的变化是增,是减,还是相对于去年持平的情况。这五个方面即是影响和确定自我本、专科各批次所处位置的主要因素。综合分析,反复斟酌,所定位置就比较到位。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及职业理想确定院校,专业。
三、熟知流程:填写志愿草表或草案。征求班主任老师和中学负责升学志愿指导工作的校领导的意见,作面对面的个体微观指导。因为他们在校与同学朝夕相处,对你德智体美及兴趣爱好,心理特征最为了解。兼听则明,当改则改。根据学校、老师或专家指导意见,综合分析,兼听则明,量体裁衣,修改志愿表。修改后的草表,还可要再次征求他们意见,防止志愿集中“扎堆”和志愿的“内倾”、“外倾”,影响志愿失误。准确填写正规《志愿表卡》。此时要特别注意把学校及专业名称、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填涂正确,做到反复校对,万无一失。有时一个代码填涂错误,在微机操控录取中就可能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甚至遗恨终生。
四、填报技巧及注意事项:确定第一志愿和专业。在网上异地远程录取的情况下,学校和专业的第一志愿十分重要,第一志愿要稳扎稳打。在没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前提下,有量个条件要到位:①自我总分≥近三年该高校在省(市自治区)录取的平均分;②相关科目成绩≥学校要求;身体条件不受学校及专业限制。若有异常情况,如当年的高考试题过难、过易,分数段人数分布结构发生变化,则需据各批计划数和分段人数作统计分析,综合评估调整,理性定位。 16教育网

以上,就是16教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16教育网:www.ts16z.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高考
与“湖南物理类高考547分能报考哪些大学”相关推荐
重庆高考物理类609分可以报哪些学校
重庆高考物理类609分可以报哪些学校

重庆高考物理类609分可以报哪些学校对于理科类考生来说,重庆高考609分能上的大学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四川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是重点大学。多年以来,上海外国语大学一直保持着领先的学科优势和高水平的教学质量,是全国同类院校中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数量最

2024-08-17 16:01:22
物理化学地理高考成绩450分能报哪些学校?
物理化学地理高考成绩450分能报哪些学校?

物理化学地理高考成绩450分能报哪些学校?物化地450分可以上的大学:塔里木大学、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山西医科大学、赣南医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拓展知识:"物化地"是指物理、化学和地理三个学科的组合。这个组合被称为"王炸组合",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学科实用性高:物理、化学和地理都是非常实用的学科,它们在日常生活、工业、农业、医

2024-07-24 21:20:09
不学物理能报哪些专业
不学物理能报哪些专业

不学物理能报哪些专业不学物理能报的专业有:金融事务专业、财经类专业、营销类专业等。当然有很多工科类专业也不学物理课程。工科类专业只招理科生。某些医学专业也不学物理,比如中医学类的专业。(仅供参考)扩展资料理科的`分类大体上分四类:理,工,农,医四门学科,而四门学科里面又包含很多的专业。1、理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学,地质学,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力学,电子信息科学

2024-10-16 23:56:16
高考物化政能报哪些专业?
高考物化政能报哪些专业?

高考物化政能报哪些专业?物化政不能选的专业如下:虽然不少高校的医学、农学专业仅限制物理、化学,但其实生物对于学医和学农都至关重要,若无一定基础,大学专业学习容易受阻。因此,这两类专业并不适合报考。而高校中大量的文科专业,虽然选考要求不高,但若选考“物理、化学”来报这些专业,既不适合,也不划算。代表专业:哲学类、教育类、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小语种类。值得一提的是,

2024-10-05 23:10:27
湖南省高考二本分数线(湖南物理类分数线2023)
湖南省高考二本分数线(湖南物理类分数线2023)

湖南省高考二本分数线湖南省高考二本分数线如下:物理类本科分数线:415分,历史类本科分数线:428分湖南省志愿填报时间安排6月26日8:00-27日17:00,填报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6月29日8:00-7月2日17:00,填报本科批志愿(不含特殊类型志愿)和专科提前批志愿;本科批录取结束后,8月6日8:00-8日17:00,填报高职专

2024-09-02 15:37:06
选择物理可以报考哪些文科类专业
选择物理可以报考哪些文科类专业

文科生报考的专业是考物理也可以对吧对于文科生来说,直接报考物理专业是不被允许的,因为物理专业属于严格的理科范畴,只招收理科生。即使在三本院校中,物理专业也没有为文科生预留名额。因此,文科生如果对物理有浓厚兴趣,需要在高中阶段选择理科,才能有机会进入物理专业深造。不过,文科生也不必因此感到遗憾。他们可以选择文学、哲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文科类专业,这些专业同样能够提供丰富且有价值的

2024-12-30 17:53:14
高考物地生方向 能报哪些专业
高考物地生方向 能报哪些专业

2024高考志愿填报本科专业图鉴第1期:力学类专业大学专业的选择与未来就业息息相关,正确选择专业和职业方向,能让我们事半功倍。在决定大学专业时,除了考虑个人兴趣,还需要深入了解目标专业。为此,高三圈将通过“专业解读”系列,为大家解析热门本科专业,帮助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力学是物理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物质的机械运动规律以及力、能量与固体、液体及气体之间的平衡、变形或运动关系。力学分为静

2025-01-02 04:12:24
2023高考物地生方向 能报哪些专业
2023高考物地生方向 能报哪些专业

2023高考物地生方向能报哪些专业高考物地生可以报考的专业有计算机类、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类、生物科学、小语种、会计学、金融学、艺术设计等专业。物地生组合总体是一个偏理工科类专业,难度相对较弱,非常适合不想拥有太大学习压力的考生,所以选择该组合的考生,大多不会选择较为困难的专业,如核工程类、能源动力类等理工专业。高考物地生专业方向高考物地生可以报考的专业有计算机类、建筑学、土木工程

2024-08-09 1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