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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艺术文化学校如何招生

2024-07-24 07:51:47 | 16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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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艺术文化学校如何招生

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重庆工程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5月27日,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14〕148号)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办学水平

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网络及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先进集体。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设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66亩,其中南泉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内著名风景区南温泉(占地519亩),双桥校区位于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占地247亩)。校园校舍建筑总面积30.29万平方米(其中南泉校区校舍建筑面积为225599平方米,双桥校区校舍建筑面积为77301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72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0.5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学校资产总额近7.6亿元,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500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习实训大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学术报告厅、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塑胶运动场;建有国内领先的机器人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云计算实验室、物联网实训室、网络协议分析实验室、虚拟化技术实训室、大数据技术实训室、苹果开发实验室、动漫动作捕捉实验室、动画配音实验室、百度网络营销实训室、笔电及一体机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有西部一流的软件开发与应用、互联网与云计算、电子工程与物联网、游戏动漫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48个实验实训室和软件工程、互联网工程、游戏动漫工程等5个工程训练中心。与微软、联想、埃森哲、百度、淘宝、中移动、国家电网等名企共建校内实习基地24个、校外实习基地181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座位100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8000余台。建设有覆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数字化校园应用系统,网络出口带宽3G,全光纤接入,有线和无线信息网点36000个,实现了校园网络信息的全覆盖。

第十条 毕业与就业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学校为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学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我校共设7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专业: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市场营销工程造价。专科专业: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游戏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市场开发与营销、连锁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商务管理商务英语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5.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的规则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名。若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7.我校无预留本科计划,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校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层次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年~15000元/年,专科层次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11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年~1300元/年,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专科层次可以贷三年(国家财政贴息)、本科层次可以贷四年(国家财政贴息)。

2.国家奖学金

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统招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金

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5.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

凡我校统招学生在校和毕业期间自主创业,可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资助金,同时在创业期内给予税收减免等多种优惠政策。

6.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凡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在校生及退役复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人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最高为8000元。

(2)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人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

(3)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人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为8000元。

7.企业奖助学金

凡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定向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企业奖助学金。

8.学校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凡我校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

(2)新生入学奖学金。入学本科新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的文(理)科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入学高职专科新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的文(理)科新生、对口高职新生以及专业和文化考试均达到本控制线以上的艺体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3)我校还设有专升本奖学金、开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等专项奖学金。

9.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寒暑假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企业带薪实习、“学工”实习、企业职场体验岗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62846588 传真: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 www.cqgcxy.com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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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艺术文化学校如何招生

重庆艺术文化学校如何招生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2014年招生章程: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4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201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的公办高职专科艺术院校,院校代码:14482。
学院拥有一支德高艺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大多毕于全国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同时聘请了一批重庆市内外知名艺术家任教。学院江北校区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学院巴南新校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C区(江南高职园区内),占地380亩,规划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一期工程将于2014年9月投入使用。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四、招生计划
学院依据重庆市教委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如下:

五、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重庆艺术文化学校如何招生

2022年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 重庆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31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第九条 主管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

第十条 学校概况:

1984年经国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号文批准成立“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1989年学院更名为“西南航天职工大学”。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1999]104号文批准转制为“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教发[2008]13号文批准更名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重庆主城江北区、渝北区以及江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学院设有士官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财经 商贸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 艺术 设计学院等 二级 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生,现在校高职(专科)学生11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 毕业生 (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 校招 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 填报志愿 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考试、填报 志愿 及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2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成绩。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面部、颈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及纹身,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cm—175cm;男生173 cm—185cm;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有外语基础;5.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心脏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6.无严重违纪行为和犯罪史。7.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属于 师范 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不宜报考该专业。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4.我校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代码:510206),系与安博思华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建,我校在学费标准之外另收技能培训费20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代码:510203H,批准 书 编号:PDE13HU3A20201131N)。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5.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16教育网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 证书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 高考 。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在校期间不得休学、转学、转专业,转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对应本科院校的对应本科专业)。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4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2.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4.我校通过困难学生经济资助、紧急救助、学费减免、美德风尚资助、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帮扶贫困生。

5.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6761655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滨江路1号(江津校区)、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90号(渝北校区)(邮编:400021)

招生部门: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7613088、023-67607155(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176752981@qq.com

第二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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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12:27:17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点学科评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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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03:33:37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重点学科评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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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 00:37:13
高考艺考改革,艺术生应该如何学习文化课?
高考艺考改革,艺术生应该如何学习文化课?

广东省艺考2024新政策广东省艺考2024新政策介绍如下: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发布,根据教育部“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的要求,从2024年起,广东省将对艺术类专业的考试进行一些新的调整。具体来说,将开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共6类省统考,而取消了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此外,

2024-01-01 22:12:17
202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在新疆招生计划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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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在新疆招生计划招生省份招生年份科目批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费学制新疆2024文科本二广播电视编导320000/4新疆2024文科本二金融工程114840/4新疆2024文科本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119000/4新疆2024文科本二市场营销114840/4新疆2024理科本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19000/4新疆2024理科本二金融工程114840/4新疆2024理科

2024-07-01 14:19:07